政府的创业扶持部门

商业模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3、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申请人员进行复核,确定初步审查意见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4、经过初步审查、专家评估论证和公示等程序后,由市或区县政府给予资金扶持。5、对获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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