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商业模式

  1、对离岗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本人离岗创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的50%(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对到省外或国外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其实际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上述政策期内,事业单位应当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待遇兑现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离岗创业人员须按照规定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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