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商业模式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2、对新办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技术转让所得或者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标签: 商业模式